基本药物 | 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具有特异性香气,味略感清凉,并有麻舌感。保险子为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剖面呈棕色或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手术出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肤感染性疾病。 | |||
成份/药理作用 | 保密处方。 | |||
不良反应 | 极少数患者服药后导致过敏性药疹,出现胸闷、心慌、腹痛、恶心呕吐、全身奇痒、躯干及四肢等部位出现荨麻疹。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忌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 2.临床上确需使用大剂量给药,一定要在药师或医师的安全监控下应用。 3.用药后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视症状轻重给予抗过敏治疗,若外用可先清除药物。 4.运动员慎用。 5.过敏体质及有用药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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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⑴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送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各症,用酒送服,但月经过多、崩漏,用温开水送服。 ⑵毒疮初起,服1粒,另取药粉,用酒调匀,敷患处,如已化脓,只需内服。其他内出血各症均可内服。 ⑶口服,一次1~2粒,一日4次。2~5岁按1/4成人剂量服用,6~12岁按1/2成人剂量服用。凡遇较重之跌打损伤可先服保险子1粒,轻伤及其他病症不必服。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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