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辛,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川贝母、桔梗、枇杷叶、薄荷脑、杏仁香精。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川贝枇杷制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不良反应报告。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烧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10.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