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症患者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避光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化痰、解毒。用于风温肺热病属痰热阻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咯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辅料为丙二醇。 | |||
不良反应 | 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可见头晕、恶心、呕吐、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 | |||
禁忌症 | ⑴对本品、醇类过敏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⑵老年伴有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⑶严重肺心病伴有心衰者禁用。 ⑷有表寒证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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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使用前发现瓶盖漏气、瓶体有裂缝、溶液浑浊或有沉淀物不得使用。 ⑵药液稀释倍数不低于1:10(药液:溶媒),稀释后药液必须在4小时内使用,若发生浑浊或沉淀请勿使用。 ⑶稀释溶媒的温度要适宜,确保在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⑷不得和其它药物混合滴注。如合并用药,在换药时需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以上)冲洗输液管或更换新的输液器,并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⑸如病情需要,可和其它抗生素联合使用。 ⑹该药在输液过程中,液体应经过滤器,若发现有气泡,应减慢滴速。 ⑺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儿童以3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30-60滴/分为宜,滴速过快或有渗漏可引起局部疼痛。 ⑻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5-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采取救治措施;同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残存药液及输液用所有器具、采集患者血样并冷藏,以备追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⑼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病属痰热阻肺证及风热感冒等,对寒痰阻肺和风寒感冒属不对症治疗范畴,故而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寒热辨证合理应用。 ⑽婴幼儿应慎用。 ⑾尚未有孕妇用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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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不可与酸性成分注射剂混合使用。 | |||
用药交代 | 痰热清注射液不宜与其他药物混瓶使用,与抗生素有配伍禁忌。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般一次20ml,重症患者一次可用至40ml,一日1次。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静脉滴注,控制滴数每分钟不超过60滴;儿童按体重0.3~0.5ml/kg,最高剂量不超过20ml,一日1次。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100~200ml,静脉滴注,控制滴数每分钟30~60滴;或遵医嘱。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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