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中成药制剂 > 祛痰化浊剂 > 清化热痰药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 | |||
功能主治 |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舌红或苔黄等;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金银花、连翘、石膏、麻黄、苦杏仁(燀)、牛蒡子(炒)、射干、瓜蒌皮、浮海石、葶苈子(炒)、车前子(盐炙)。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头晕。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无汗,咽痒咳嗽,痰白稀薄。 3.脾胃虚弱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运动员慎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一次6~10ml;3~5岁,一次10~20ml;6~14岁,一次20~30ml,均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