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甘、微涩而凉。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润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中带脓。 | |||
成份/药理作用 | 檀香、石膏、红花、甘草、丁香、北沙参、拳参、白葡萄干。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痰多、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或有身热,口干欲饮。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老人、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哺乳期妇女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g,一日1~2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