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有麻感。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
功能主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成份/药理作用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症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慎用;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剂型规格
口服液 10ml 哪儿有
合剂 120ml 暂无

实时在线
7513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