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颗粒剂:每袋装4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治疗感冒后咳嗽、支气管炎咳嗽。 | |||
成份/药理作用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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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g,一日3~4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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