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 |||
成份/药理作用 | 鹿胎、胬肉、紫河车、党参、黄芪。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忌服。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糖尿病患者慎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g,一日2~3次;儿童酌减。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