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至深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
成份/药理作用 | 当归(酒炒)、龙胆(酒炒)芦荟、青黛、栀子、黄连(酒炒)、黄柏(盐炒)、大黄(酒炒)、木香、麝香。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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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阴虚阳亢之眩晕慎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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