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丸剂:每丸重6g,每袋装6g,每10粒重1.6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每丸重6g为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微甘。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润肠通便。用于肠胃积热,胸腹胀满,大便秘结。 | ||||||
成份/药理作用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麻仁润肠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潮红、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心悸等,有结肠黑变病个例报告。 | ||||||
禁忌症 | 1.孕妇禁服。 2.严重器质性病变引起的排便困难,如结肠癌、严重的肠道憩室、肠梗阻及炎症性肠病等忌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酒及生冷、油腻、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月经期、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虚寒性便秘患者不宜服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药,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药后产生腹泻、大便次数增多等症状,经停药后症状未好转应当及时就医。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 9.胸腹胀满严重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10.上市后临床使用过程中观察到长期用药出现结肠黑变病的个案,用药期间如出现腹痛、腹胀、便秘、黑色粪便等,应当立即停药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11.本品含有白芍,不宜与藜芦及含藜芦的药物一同服用。 12.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次。小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