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利咽生津。治咽喉肿痛,口燥舌干,咳嗽有痰,心烦满闷等。用于咽炎、喉炎、支气管炎、声带充血、水肿、声音嘶哑。 | |||
成份/药理作用 | 青果(鲜)、白糖。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失音因声带小结或息肉者,或有糖尿病等慢性病者,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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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温开水送服或冲服。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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