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中风昏迷、脑外伤昏迷或酒精中毒昏迷抢救的患者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开窍醒脑。用于流行性乙型脑炎、肝昏迷,热入营血,内陷心包,高热烦躁,神昏谵语,舌绛,脉数。 | ||||||
成份/药理作用 | 麝香、郁金、冰片、栀子。 | ||||||
不良反应 | ⑴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⑵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乏力、疼痛、面色苍白、多汗等。 ⑶呼吸系统:咳嗽、呼吸急促等。 ⑷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血压升高等。 ⑸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抽搐、昏迷、肢体麻木、烦躁等。 ⑹皮肤及其附件:风团样皮疹、丘疹、红斑等。 ⑺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⑻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的疼痛、红肿、麻木、皮疹、静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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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或含有人工麝香(或麝香)、栀子、郁金、冰片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⑵本品含芳香走窜药物,孕妇禁用。 ⑶外感发热、寒闭神昏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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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⑵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⑶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⑷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⑸本品为芳香性药物,开启后应立即使用,防止挥发。 ⑹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⑺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运动员、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哺乳期妇女、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遵医嘱,并加强监测。 ⑻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⑼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⑽监测数据显示,有与本品相关的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注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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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 ||||||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穴位注射。一次1ml,一日1次。儿童酌减。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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