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健脑安神,生精补髓,益气养血。本品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头晕,乏力。 | |||
成份/药理作用 | 鹿茸、制何首乌、淫羊藿、干姜、甘草、大枣、维生素B1。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口干、腹痛、腹胀、腹泻、便秘、头痛、嗜睡、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等,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等病例报告。 | |||
禁忌症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儿童、孕妇禁用。 3.心火亢盛、痰热内扰、阴虚阳亢之不寐忌用。 4.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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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用药期间如果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过敏体质者慎用;脾胃虚弱者慎用。 8.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9.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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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遇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枸橼酸钠等可发生变质。 2.本品不宜与含鞣质的中药和食物合用。 3.不宜与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或含有其成份的制剂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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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建议饭后服用。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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