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粉末,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阴凉贮存区(20℃以下)保存。 | |||
功能主治 | 滋阴清热,养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型失眠症,症见入睡困难、多梦易醒、醒后不眠、头晕乏力、烦躁易怒、心悸不安等。 | |||
成份/药理作用 | 百合、刺五加、首乌藤、合欢花、珍珠母、石膏、酸枣仁、茯苓、远志、玄参、地黄、麦冬、五味子、灯芯草、丹参。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能引起恶心、腹痛、皮疹、瘙痒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个案报告。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害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4.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儿童、哺乳妇女、老年人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和疗程服用。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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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14天为一疗程。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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