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紫草软膏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软膏,具特殊的油腻气。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化腐生肌,解毒止痛。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溃疡,症见疮面疼痛,疮色鲜活,脓腐将尽。 | |||
成份/药理作用 | 紫草、当归、防风、地黄、白芷、乳香、没药。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肿疡未溃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4.疮疡溃后仍有全身发热等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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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摊于纱布上贴患处,每1~2日换药1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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