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
贮存条件 | 密闭,防潮。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解表清里。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或恶风,咽痛,口渴,便秘,尿黄。 | |||
成份/药理作用 | 柴胡、黄芩、石膏、青蒿、板蓝根、金银花、大黄、蒲公英、知母、连翘。辅料为乳糖、甜菊苷。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发生腹泻、恶心、食欲减退。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每次1袋,一日4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