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巴布膏剂;具有特殊芳香气味。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及活动不利,属“风寒痹阻,血行瘀滞”证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川乌、草乌、地黄、白蔹、白芨、肉桂、白芷、大黄、当归、赤芍、羌活、苦参、木鳖子、乌药、甘草、独活、玄参、柳枝、薄荷脑、水杨酸甲酯。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皮肤破损处忌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心脏病患者慎用。 4.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即应停用,迅速去医院就诊。 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为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的对症用药,如症状较重或为其他疾病所致颈、膝关节疼痛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贴敷患处,一次1-2贴,一日2次,一次贴12小时。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