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当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的资质或曾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期间应当注意密切观察,出现过敏反应等严重不良反应者应当立即停药并及时进行救治!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 14 天。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浅黄色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本品为无色或浅黄色澄明液体。 | |||
功能主治 | 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塞)恢复期瘀血阻络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蹇涩,肢体麻木等。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主要成分为白果内酯、银杏内酯A、银杏内酯B和银杏内酯C等。本品能降低线栓法致大鼠局灶性脑缺血模型的脑卒中评分、死亡率和脑梗塞范围;能促进沙土鼠脑缺血再灌注模型脑电图电位幅度的恢复,降低脑含水量;能降低大鼠四血管阻断法脑缺血再灌注模型的脑湿重、脑指数、脑含水量,减轻海马CA1区神经元的损伤(使该区神经元密度增高)。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过敏性皮炎、呼吸困难、呼吸急促、胸闷、心悸、潮红、过敏性休克等,有喉水肿病例报告。 2.全身:发热、寒战、乏力、疼痛等。 3.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瘙痒、红斑、多汗、过敏性皮炎、皮肤发红、皮肤发热、紫绀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前区不适、胸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血压降低等。 5.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憋气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眩晕、头部不适、抽搐、震颤、舌麻木、烦躁不安等。 7.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胀、腹痛、口干等,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8.注射部位反应:静脉炎、疼痛、输液部位红肿热痛、条索状等。 9.其他:有眼睑水肿、结膜充血等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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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或银杏类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有乙醇、甘油,对乙醇(酒精)、甘油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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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慎用。 2.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制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3.药品稀释应该严格按照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期放置。 4.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禁止与其它注射剂混合滴注;本品尚无与其它药物联合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谨慎联合用药。 5.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滴注速度不得超过每分钟60滴。 6.药品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 7.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用药结束后应该在医疗机构至少观察30分钟。 8.用药后出现轻度眩晕、头痛或局部疼痛者,可降低滴注速度,症状有可能减轻或缓解。 9.对乙醇(酒精)耐性差者慎用。 10.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者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11.合并有严重心、肝、肾疾病者慎用。 1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13.现有的临床试验支持仅14天用药的安全性。 14.本品尚未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以及7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进行过临床试验,因此,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以及7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用药无法确定,以上的人群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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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尚无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研究,因此,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 | |||
用法用量 | ⑴静脉滴注:根据病情,通常一次2~4支,一日1~2次。若必要时可调整剂量至一次5支,一日2次。给药时可将本品溶于生理盐水、葡萄糖输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或羟乙基淀粉中,混合比例为1:10。若输液为500ml,则静滴速度应控制在大约2~3小时。 ⑵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次;静脉注射,一次4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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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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