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白血康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薄膜衣片每片重0.27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支付标准:9.94元(0.27g/片)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初治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绿色至褐绿色;味淡,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益气生血。用于初治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
成份/药理作用 | 青黛、雄黄、太子参、丹参。 | |||
不良反应 | 用药期间,部分患者可发生恶心,呕吐,浮肿,腹痛,腹泻,肌肉疼痛,眼干口干,口腔黏膜水肿,皮肤溃疡,皮肤干燥,皮疹,乳房胀痛,色素沉着,头痛,胃痛,胸闷胸痛,出血,发热,肺部感染,肝功能损害,关节痛,血尿等现象。 | |||
禁忌症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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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的诱导缓解治疗。本品尚未有复治的APL、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远期疗效的研究资料。 2.治疗期间如发生维甲酸综合征则按常规处理。 3.本品尚未有研究数据支持出凝血机能障碍者的应用。 4.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5.注意监测血砷情况,如异常范围严重或有相关临床表现,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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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逐步加大剂量,到10天左右,达到30片/日,分3次服用,疗程最长不超过60天。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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