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亮菌口服液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适应证 | 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体外试验证明:对CCL4、D-氨基半乳糖胺所引起的实验性急性肝损伤有保护作用;对异硫氰酸苯酯诱发大鼠肝损伤的ALT、SB升高有降低作用;能抑制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廓肿胀反应,同时能抑制角叉菜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具有抗炎作用。能减少醋酸所致小鼠产生扭体反应只数,提高小鼠痛阈值,有一定的镇痛作用。能降低肠管收缩频率和收缩幅度,具有一定的解痉作用;能加速造血组织DNA的合成,具有显著的免疫活性并有明显的抑制肿瘤生长作用。 ⑵药动学:服药后15~30分钟达血药浓度高峰,48小时排出量达97%。吸收快,起效迅速,排泄快,无蓄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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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服用前检查药液,如发现变色,发霉变质等异常现象,不能使用。 2.本品开瓶后应一次性服完。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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