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利扎曲坦、欣渠、欧立停、Max-alt | ||||||
英文名称 | Rizatriptan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克隆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亲和力,对其他5-HT1和5-HT7受体亲和力较低,对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BZ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 ||||||
不良反应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的不良反应时虚弱、易疲劳、嗜睡、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事件为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
禁忌症 | ⑴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⑵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⑶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⑷禁用于半身不遂或椎基底动脉型偏头痛患者。 ⑸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 ⑹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者、从事机械操作者慎用;用药前后及时检查或监测血压和心率。 | ||||||
药物相互作用 | 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与之合用应调整剂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