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功能主治 | 清热、祛湿、止痒。用于改善外阴瘙痒,带下量多。 | ||||||
成份/药理作用 | 蛇床子、苦参、当归、金银花、威灵仙、大黄、艾叶、木香。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经期、孕期妇女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4、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6、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加水稀释5~10倍后抹洗或冲洗外阴,一日1~2次,10天为一疗程。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