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
成份/药理作用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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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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