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圆形片状巴布膏剂,气微。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的辅助治疗。 | |||
成份/药理作用 | (麸炒)枳实、(麸炒)白术、(炒)山楂、芒硝 、菜菔子、 砂仁、 肉桂 、冰片。 | |||
不良反应 | 有轻微的局部皮肤刺激性。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脐部皮肤有炎症或破溃者禁用。 2、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3、 婴幼儿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感冒时不宜使用。 5、 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6、 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脐上。一次1片,一日1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