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
2021-10-14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湖南药事服务网

国卫办医函〔202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进一步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促进合理用药,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请各地在提供药学服务过程中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doc

      2./医疗机构药物重整服务规范.doc

      3./医疗机构用药教育服务规范.doc

      4./医疗机构药学监护服务规范.doc

      5./居家药学服务规范.doc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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