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编制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体系中的“标准框架与体系表标准”、“药学门诊”、“处方审核”、“药物重整”、“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查房”、“药学监护”和“居家药学服务”九项管理标准,现已通过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论证和审议,符合发布条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相关管理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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