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方式,原则上实地巡查在等级医院评审后延缓一年进行。全面自查阶段(2024年10月起)实地巡查阶段(2025年1月起)。 [查看详情]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查看详情]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正式执行,有效期两年。《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 版)〉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同时废止。 [查看详情]
《2023年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医保发〔2023〕5号)同时废止。 [查看详情]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于2023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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