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补肾健脾,补血养阴。本品适用于脾肾不足,精血亏虚,面色萎黄,眩晕耳呜,腰膝酸软,倦怠体瘦,营养性贫血、缺铁性贫血属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党参、熟地黄、黑豆、山药 、陈皮、砂仁、何首乌、硫酸亚铁、山楂。 | |||
不良反应 | 1. 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 2. 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本品含硫酸亚铁。不应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5.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本品宜饭前服用。 7.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 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及鞣酸等同服,可妨碍铁的吸收。 2.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ml,小儿一次10ml,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