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笋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
功能主治 扶正生津。用于癌症的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成份/药理作用 鲜芦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剂型规格
口服溶液剂 10ml 暂无

实时在线
6143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