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芬待因
其他名称 双氯芬酸钠/可待因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适应证 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癌性疼痛、骨病痛等中度疼痛。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25mg,含磷酸可待因15mg。
不良反应 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禁忌症 妊娠头3个月禁用;对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心源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4.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5.老年患者慎用。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7.参阅双氯芬酸钠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服用。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剂型规格
片剂 40mg(25mg:15mg) 哪儿有

实时在线
12463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