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酊剂。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活血散结,清热除湿。用于外痔,肛门瘙痒的辅助治疗。 | |||
成份/药理作用 | 穿山甲(砂烫)、黄柏、苦参、龙血竭、冰片。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内痔及肛门直肠粘膜破损者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清洗患处后,用棉签蘸取药液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