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益气养血,通络下乳。适用于产后缺乳。 | |||
成份/药理作用 | 益母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产后发热,产后出血量多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5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7.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0g,一日2次,五天为一疗程。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