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麻口服液
药品分类 中成药制剂 > 补益剂 > 滋阴药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
功能主治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成份/药理作用 桑叶、黑芝麻(炒)。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
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
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剂型规格
口服液 10ml 暂无

实时在线
12537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