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轻微跌打损伤,积瘀肿痛,筋骨扭伤。 | |||
成份/药理作用 | 牡丹皮、三棱、莪术、防风、延胡索、五灵脂、乌药、桃仁、柴胡、当归尾、木香、黑老虎、韩信草、小驳骨、鹅不食草、鸡骨香、两面针、骨碎补、赤芍、郁金、续断、蒲黄、益母草、红花、大黄(黄酒炖)、枳壳、青皮、徐长卿、牛大力、大驳骨、朱砂根、毛麝香。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应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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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外用,用淡酒将丸炖溶后涂擦患处。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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