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苗医:抬蒙,抬跑:潘村,轮官,轮洗。 中医: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肢体疼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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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药理作用 | 透骨香、红禾麻、见血飞、吉祥草、酢浆草、白龙须。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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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擦患处。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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