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特异,味甘、辛、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月经量少,行经腹痛及产后血虚,或见面黄肌瘦、贫血。 | |||
成份/药理作用 | 当归、白芍、熟地黄、茯苓、炙甘草、党参、黄芪、川芎。 | |||
不良反应 |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出现2例肝功能轻度异常病例,未证实与使用本品有关。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 目前尚无资料证实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哺乳期妇女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贫血或产后虚弱患者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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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4周。用于痛经,疗程15天,于经前7天给药,连用两个月经周期;用于产后气血亏虚,疗程30天;用于月经不调,疗程15天,连用两个月经周期,第一疗程从诊断后开始用药,第二疗程于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用药。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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