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维生素A/维生素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胶丸剂为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含黄色或深黄色透明油状液。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A 5000单位与维生素E 20mg。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习惯性流产的辅助治疗药,习惯性流产的患者,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 3.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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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儿童用药】 1.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 2.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 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 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 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 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 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 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仅获得母亲血药浓度的20%—30%,故低出生体重婴儿,出生后可因贮存少而致维生素E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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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A 5000单位与维生素E 20mg。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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