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细粉;气微香,味淡。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防潮保存。 | |||
功能主治 | 益气养阴,退热抗痨。用于肺结核的辅助治疗,可促进发热,咳嗽无力,气短,咯痰少而粘,或痰中带血,或少量咯血,或咳甚胸痛,或午后潮热,乏力,盗汗,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的缓解或改善。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芪、鳖甲、地骨皮、蛤蚧、冬虫夏草、白及、珍珠、连翘、夏枯草、乌梢蛇、百部、川贝母、黄芩、鱼腥草。 | |||
不良反应 | 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配合使用时,偶见由抗结核化学药品引起的转氨酶升高等不良反应,经过对症治疗,即可恢复正常。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等食物。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配合使用时,偶见由抗结核化学药品引起的转氨酶升高等不良反应,经过对症治疗,即可恢复正常。 3.服药期间,注意休息,慎行房事。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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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药交代 | 本品与规范方案的抗结核化学药品配合用于肺结核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初治:疗程为6个月。复诊:疗程为8个月。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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