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骨化醇 | ||||||
英文名称 | Vitamin D2 | ||||||
基本药物 | 基药(软胶囊:5000单位、10000单位;注射液:1ml:5mg(20万单位)、1ml:10mg(40万单位))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A;D 如剂量超过美国的每日推荐摄入量 | ||||||
性状 | 本品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色油状液体。注射液为几乎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阴凉处保存。 | ||||||
适应证 | ⑴用于维生素D缺乏症的预防与治疗。如:绝对素食者、肠外营养病人、胰腺功能不全伴吸收不良综合征、肝胆疾病(肝功能损害、肝硬化、阻塞性黄疸)、小肠疾病(脂性腹泻、局限性肠炎、长期腹泻)、胃切除等。 ⑵用于慢性低钙血症、低磷血症、佝偻病及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骨软化症、家族性低磷血症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术后、特发性或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治疗。 ⑶用于治疗急、慢性及潜在手术后手足搐搦症及特发性手足搐搦症。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D2促进小肠黏膜刷状缘对钙的吸收及肾小管重吸收磷,提高血钙、血磷浓度,协同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促进旧骨释放磷酸钙,维持及调节血浆钙、磷正常浓度。维生素D2促使钙沉着于新骨形成部位,使枸橼酸盐在骨中沉积,促进骨钙化及成骨细胞功能和骨样组织成熟。维生素D2摄入后,在细胞微粒体中受25-羟化酶系统催化生成骨化二醇(25-OHD3),经肾近曲小管细胞1-羟化酶系统催化,生成具有生物活性的骨化三醇〔1-25-(OH)2D3〕。 ⑵药动学:口服由小肠吸收,其吸收需胆盐与特殊α-球蛋白结合后转运到身体其他部位,贮存于肝和脂肪。代谢、活化首先通过肝脏,其次为肾脏。作用开始时间为12~24小时,治疗效应持续10~14天。半衰期(t1/2)为19~48小时,在脂肪组织内可长期贮存。作用持续时间最长达6个月,重复给药有累积作用。 |
||||||
不良反应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腹泻、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骨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 ||||||
禁忌症 | 高钙血症、维生素D增多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2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 ⑵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2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作调整。 ⑶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2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 ⑷下列情况应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2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2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 ⑸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2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 ⑹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2敏感,应注意剂量调整。 |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制酸药中的镁剂与维生素D同用,特别对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可引起高镁血症。 ⑵巴比妥、苯妥英钠、抗惊厥药、扑米酮等可降低维生素D2的效应,长期服用抗惊厥药时应补给维生素D,以防止骨软化症。 ⑶降钙素与维生素D同用可抵消前者对高钙血症的疗效。 ⑷大量钙剂或利尿药与常用量维生素D同用,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 ⑸考来烯胺、考来替泊、矿物油、硫糖铝等均能减少小肠对维生素D的吸收。 ⑹洋地黄类与维生素D2同用时应谨慎,因维生素D2可引起高钙血症,容易诱发心律失常。 ⑺大量的含磷药物与维生素D同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
||||||
用药交代 | 建议餐后服用。 不方便口服的儿童可将胶丸尖端剪开,挤压胶囊滴到容器中服用。 |
||||||
给药说明 | 参阅维生素D。 | ||||||
用法用量 | ⑴口服:①预防维生素D缺乏症: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0.01mg(400单位),一日1次。②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成人口服每日0.25~1.5mg(1~6万单位)最高量每日12.5mg(50万单位)。小儿每日0.075~0.25mg(3000~1万单位),最高量每日1.25mg(5万单位)。③家族性低磷血症:成人口服每日1.25~2.5mg(5~10万单位)。④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成人口服每日1.25~3.75mg(5~15万单位),小儿:1.25~5mg(5~20万单位)。⑤肾功能不全:成人口服每日1~2.5mg(4~10万单位)。⑥肾性骨萎缩:成人开始剂量每日0.5mg(2万单位),维持量每日0.25~0.75mg(1~3万单位);小儿每日0.1~1mg(4000~4万单位)。 ⑵肌内注射:一次7.5mg~15mg(30万-60万单位),病情严重者可于2~4周后重复注射1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