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胆维丁 | |||
英文名称 | Vitamin D3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A;D 如剂量超过美国的每日推荐摄入量 | |||
性状 | 本品注射剂为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阴凉处保存。 | |||
适应证 | ⑴用于维生素D缺乏症的预防与治疗。如:绝对素食者、肠外营养病人、胰腺功能不全伴吸收不良综合征、肝胆疾病(肝功能损害、肝硬化、阻塞性黄疸)、小肠疾病(脂性腹泻、局限性肠炎、长期腹泻)、胃切除等。 ⑵用于慢性低钙血症、低磷血症、佝偻病及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骨软化症、家族性低磷血症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术后、特发性或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治疗。 ⑶用于治疗急、慢性及潜在手术后手足搐搦症及特发性手足搐搦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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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小肠粘膜刷状缘对钙的吸收及肾小管重吸收磷,提高血钙、血磷浓度,协同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促进旧骨释放磷酸钙,维持及调节血浆钙、磷正常浓度。促使钙沉着于新骨形成部位,使枸橼酸盐在骨中沉积,促进骨钙化及成骨细胞功能和骨样组织成熟。 ⑵药动学:本品比维生素D2吸收更迅速完全,它的代谢、活化,首先通过肝脏,其次为肾脏,生成活性更强的骨化三醇。部分降解于肾脏。由胆汁排泄,亦可由乳汁中分泌。t1/2为19-48小时,在脂肪组织内可长期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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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便秘、腹泻、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 ⑵骨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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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禁用于高钙血症、维生素D增多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 | |||
注意事项 | ⑴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 ⑵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3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作调整。 ⑶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3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 ⑷下列情况应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3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3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 ⑸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3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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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含镁的制酸药与维生素D3同用,特别在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可引起高镁血症。 ⑵巴比妥、苯妥英钠、抗惊厥药、扑米酮等可降低维生素D3的效应,因此长期服用抗惊厥药时应补给维生素D3,以防止骨软化症。 ⑶降钙素(calcitonin)与维生素D3同用可抵消前者对高钙血症的疗效。 ⑷大量钙剂或利尿药与常用量维生素D3并用,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 ⑸洋地黄与维生素D3同用时应谨慎,因维生素D如引起高钙血症,容易诱发心律失常。 ⑹大量的含磷药与维生素D3同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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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量 | ⑴短期内超量摄入或长期大剂量摄入维生素D3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 ⑵中毒引起的高钙血症,可引起全身性血管钙化、肾钙质沉淀及其他软组织钙化,而致高血压及肾功能衰竭,上述不良反应多发生于高钙血症和伴有高磷血症时。儿童可致生长停滞,屡见于长期应用维生素D3每日1800单位后。中毒剂量可因个体差异而不同,但每日应用5万单位超过6个月后,对正常人亦可致毒性反应。维生素D3中毒可因肾、心血管功能衰竭而致死。 ⑶治疗维生素D3过量,除停用外,应给以低钙饮食,大量饮水,保持尿液酸性,同时进行对症和支持治疗,如 | |||
给药说明 | 参阅维生素D。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7.5~15mg(30万~60万单位),病情严重者可于2~4周后重复注射1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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