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
成份/药理作用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肝损伤 | 肝毒性:处方中的泽泻能对实验动物的肝脏和肾脏造成损害。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脾胃虚寒者忌用,本品不可过量久服。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6g,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