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大蜜丸,棕褐色,味微甜后苦。水丸,黄棕色,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黄柏、黄芩、赤芍。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阴虚火旺者忌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病症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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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本品不可过量服用或久服。 |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水丸一次9g,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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