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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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称 | 灯盏注射制剂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明确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发作证据的患者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保存。 | ||||||
功能主治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脑络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痹阻,胸痹心痛;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灯盏花素 | ||||||
不良反应 | ⑴过敏反应或过敏样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⑵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多汗等。 ⑶全身性反应:胸部不适、胸闷、寒战、乏力、发热、疼痛等。 ⑷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震颤等。 ⑸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律失常等。 ⑹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部不适等。 ⑺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等。 ⑻其他:血压升高或降低、静脉炎、注射部位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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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或含有灯盏花素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⑵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⑶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⑷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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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⑵胸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作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⑷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⑸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⑹本品与pH值低于4.2的溶液使用时,可使药物析出,故不得使用pH值低于4.2的溶液稀释。 ⑺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老人、哺乳期妇女、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并加强监测。 ⑻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⑼静脉滴注时,严格控制滴注速度和用药剂量。建议滴速小于40滴/分,一般控制在15~30滴/分钟。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 ⑽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⑾文献显示灯盏花素(主要含野黄芩苷)具有减少血小板计数、抑制血小板聚集、抑制内凝血等作用,为降低出血风险,建议本品与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加强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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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⑵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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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 ||||||
用法用量 | ⑴肌肉注射,一次5mg,一日2次。 ⑵静脉滴注,一次10~20mg,用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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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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