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颗粒剂:每袋装5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辛酸。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健脾和胃,养血安神。用于脾胃虚弱及心脾两虚所致的血虚证,症见面色萎黄或晄白,食少纳呆,脘腹胀闷,大便不调,烦躁多汗,倦怠乏力,舌胖色淡,苔薄白,脉细弱;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党参、茯苓、炒白术、甘草、黄芪、山药、炒鸡内金、醋龟甲、山麦冬、醋南五味子、龙骨、煅牡蛎、大枣、硫酸亚铁。 | |||
不良反应 | 1.服药期间,部分患儿可出现牙齿颜色变黑,停药后可逐渐消失。 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3.可见上腹疼痛、便秘。 4.少数患儿服药后,可见短暂性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轻度腹泻,多可自行缓解。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茶,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勿与含鞣酸类药物合用。 4.本品含硫酸亚铁。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5.本品宜饭后服用。 6.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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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及鞣酸等同服,可妨碍铁的吸收。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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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后开水冲服。1岁以内一次3.5g,1~3岁一次7g,3~5岁一次10.5g,5~12岁一次14g,成人一次21g,一日3次,4周为一疗程。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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