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丸剂:每丸重9g,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每100粒重10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味甜、微酸。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成份/药理作用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肝损伤 | 肝毒性:处方中的泽泻能对实验动物的肝脏和肾脏造成损害。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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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禁与四环素类药物合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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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肝火上炎、痰瘀阻滞实证慎用。大蜜丸服用前应去除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以分份吞服。 |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小蜜丸一次9g,大蜜丸一次1丸,浓缩丸一次8丸,均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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