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丸剂:每丸重9g,每袋装6g、9g,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
成份/药理作用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肝损伤 | 肝毒性:处方中的泽泻能对实验动物的肝脏和肾脏造成损害。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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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浓缩丸一次8~10丸,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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