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丸剂:每丸重9g,每袋装6g、9g,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 | |||||||||
贮存条件 | 阴凉贮存区(20℃以下)保存。 | |||||||||
功能主治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
成份/药理作用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薄荷、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肝损伤 | 可能导致肝损伤。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肝肾阴虚所致的胁肋胀痛,咽干口燥,舌红少津者不适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g,一日1~2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