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三七、制草乌、雪上一枝蒿、冰片、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该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 ⑴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肠胃气胀、胃灼热、胃酸过多、嗳气、返酸、便秘、口干等。 ⑵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荨麻疹、红斑、斑丘疹、瘙痒、多汗等。 ⑶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口周麻木、舌麻痹、口苦、嗜睡、失眠、震颤、眩晕等。 ⑷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胸闷、血压升高等。 ⑸全身反应:乏力、食欲减退、疼痛、水肿、发热等。 ⑹其他:呼吸困难、潮红、类过敏反应等。 |
|||
禁忌症 | ⑴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⑵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⑶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⑷禁止与酒同服。 |
|||
注意事项 | 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⑵本品含乌头碱等毒性成分,不宜与其他含乌头碱类的药物联合使用。 ⑶本品应当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四肢麻木、心慌、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情况,应当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医。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