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支付标准:171.18元(250mg/支)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肿瘤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无定形粉末;无臭,无味。 | |||
贮存条件 | 密闭,于室温干燥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益气补虚。用于倦怠乏力,少气懒言,自汗,气短,食欲不振属气虚证因化疗后白细胞减少,生活质量降低,免疫功能低下的肿瘤患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芪多糖。 | |||
不良反应 | ⑴过敏反应或过敏样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喉头水肿等,有过敏性休克个例报告。 ⑵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多汗等。 ⑶全身性反应:胸部不适、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⑷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等。 ⑸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等。 ⑹其他:头晕、头痛、眼睑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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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史者禁用。 ⑵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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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⑵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⑶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⑷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以避免本品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风险。 ⑸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⑹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⑺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⑻过敏体质者慎用。 ⑼尚未有在孕妇,儿童中使用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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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本品使用前需先做皮试,皮试阴性者方可使用。 ⑴皮试液的配制:以生理盐水将注射用黄芪多糖溶解,配制成浓度为0.05%的皮试液.皮试液应于室温下放置且不能超过8小时。 ⑵皮试方法:用结核菌素注射器抽取皮试液约0,2ml.在前臀屈侧皮内注射O.1ml,20分钟后观察结果。 ⑶结果判断: 阴性(-):皮试部位无反应或皮丘直径<3mm,不痒。 可疑(±):风团直径3-5mm,不痒。 阳性(+):风团不明显,但局部充血伴瘙痒;或风团直径> 5mm。 强阳性(++):风团直径>10mm.周围充血,伴伪足,有皮试部位以外的反应。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每天50mg,用药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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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用药方法:用注射器抽取生理盐水10ml.加入到注射用黄芪多糖西林瓶中,立即持续振摇,直至药品完全溶解。用注射器将西林瓶中的全部药液加入到500ml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摇匀,即刻给患者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5小时.每天滴注一次。 ⑵用药剂量及疗程。 ①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每天50mg,用药21天。 ②其他症状患者:每天250mg,用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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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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