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吡啶斯的明、吡斯的明、Kalimin、Mestinon、Regonol | ||||||
英文名称 | Pyridostigmine Bromide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6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味苦,有引湿性。在水、乙醇或氯仿中极易溶解,在石油醚或乙醚中极微溶解。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主要用于重症肌无力(罕见病)或手术后腹胀或尿潴留;还用于膀胱逼尿肌收缩无力。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是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抑制剂,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减缓乙酰胆碱灭活,增强和延长乙酰胆碱效应;它还可直接兴奋横纹肌的N胆碱受体,对横纹肌有较明显的选择性兴奋作用。 ⑵药动学:本品不易从胃肠道吸收,起效慢,30~60分钟起效,口服达峰时间1~2小时,作用持续时间长,可达6~12小时,口服生物利用度11.5~18.9%,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但延迟药物达峰时间。该药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药物在体内经肝脏可先水解成氨基酸和吡啶衍生物。原形药物或代谢产物经肾由尿排泄。少量可分泌入乳汁中。静注后半衰期为1.9小时。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同新斯的明,但发生率较低。 | ||||||
禁忌症 | 禁用于: ⑴对本品或溴化物过敏者; ⑵心绞痛患者; ⑶支气管哮喘发作; ⑷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者。 |
||||||
注意事项 | ⑴若漏服后不可服用双倍剂量。 ⑵中毒剂量会出现胆碱能危象,使用阿托品或东莨菪碱予以解除。 ⑶下列患者慎用: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心律失常(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孕妇。 |
||||||
用药交代 | 《中国重症肌无力诊断和治疗指南(2020版)》:妊娠期使用是安全有效的。 | ||||||
给药说明 | ⑴注射给药限用于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拮抗。 ⑵起效比新斯的明快,持续时间则比后者长。 ⑶心动过缓、唾液多和胃肠道不良反应比新斯的明轻。 ⑷口服用的糖浆或缓释片一般仅供重症肌无力治疗用。 |
||||||
用法用量 | ⑴治疗重症肌无力:①片剂或糖浆剂口服,成人初量60~120mg,每日3~4小时1次,全天最大剂量不超过480mg。用量按需调整,维持量一般每日60mg。小儿每日按体重7mg/kg或按体表面积200mg/m²。②缓释片口服,治疗严重的重症肌无力,成人一次180~540mg,一日1~2次,间隔不得短于6小时,小儿一般不用;由于缓释片的用量大,毒性危象的发生也较多。③肌肉或静脉注射,成人一次2mg,每2~3小时1次,按需延长间隔时间,小儿肌注按体重一次0.05~0.15mg/kg,每4~6小时1次。 ⑵膀胱逼尿肌收缩无力者:口服,一次60mg,一日3次。 ⑶用于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静脉注射,成人10~20mg,需要重复给药的机会不多,常与阿托品0.5~1.0mg同用;小儿用量未定。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